近日,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发布了《关于陕西省第三十二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情况的通报》(陕科协发〔2024〕普字28号),我校荣获《陕西省第三十二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规划与科技处于4月-5月组织开展了“第三十二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党委宣传部、规划与科技处、学生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图书馆、各二级学院(部)利用公众号、橱窗展板、讲座、班会等形式对国家相关政策条款、新兴科技知识等进行宣传,组织人员赴专业机构实地参观交流、深入社区,面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和倡导科学方法。
此次活动培养了广大师生热爱科学的精神和探究科学的兴趣和热情,对于他们提升科学思维能力,养成良好的科学态度,在应用科学知识解决日常生活中有关问题的能力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我校将继续发挥高校的科普职能,再接再厉,持续深入开展好“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为提升全民科学素质作出更大贡献。
图/文 规划与科技处